2021年11月1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通告中發布2021年11月申請反傾銷和反補貼行政復審的機會通知。中國出口美國產品的涉案信息如下:反傾銷案件(2021年11月)案件號碼涉案產品英文中文復審期統稅A–570–865Certain Hot 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熱軋碳鋼板2020.11.1–2021.10.3190.83%A–570–958Certain Coated Paper Suitable For High-Quality Print Graphics Using Sheet-Fed Presses銅版紙2020.11.1–2021.10.31135.84%A–570–900Diamond Sawblades and Parts Thereof金剛石鋸片2020.11.1–2021.10.3182.05%A–570–831Fresh Garlic鮮蒜2020.11.1–2021.10.31376.67%A–570–067Forged Steel Fittings鍛鋼配件2020.11.1–2021.10.31142.72%A–570–920Lightweight Thermal Paper低克重熱敏紙2020.11.1–2021.10.31115.29%A–570–992Monosodium Glutamate味精/谷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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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通報第64/2021-Customs(ADD)號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7月30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除鑄鐵和不銹鋼以外的鐵、合金或非合金的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Seamless Tubes Pipes and Hollow Profiles of Iron, Alloy or Non Alloy Steel(other than cast iron and stainless steel)]所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即對中國涉案產品繼續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進口商品報關價(前提是低于最低限價)與最低限價之間的差額部分,最低限價為961.33美元/公噸~1610.67美元/公噸。該措施自本通報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涉案產品為外直徑不超過355.6毫米或14英寸、無論熱軋、冷拉或冷軋的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 2015年7月8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和空心型材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7年2月17日,印度正式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扣除/調整需繳納的保障措施稅(如果有)后的進口商品報關價(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價)與最低限價(961.33美元/公噸~1610.67美元/公噸)之間的差額部分。2021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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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硅鈣合金產品(Calcium Silicon)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自本公告發布于官方公報次日起對涉案企業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寧夏科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稅率為31.5%;寧夏順泰冶煉有限公司稅率為43.3%;陜西盛華冶化有限公司稅率為32.8%;其他公司稅率為50.6%。利益相關方應于初裁生效起15個自然日內提交本案評述意見,5個自然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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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石墨電極系統(Graphite Electrode Systems)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于官方公報次日起對涉案企業征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方大集團下屬生產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撫順炭素有限責任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責任公司臨時反傾銷稅為24.5%;遼寧丹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臨時反傾銷稅為17.5%;南通揚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臨時反傾銷稅為24.5%;其他合作企業臨時反傾銷稅為21.6%;其他公司臨時反傾銷稅為66.5%。本案臨時反傾銷措施不包括接頭。本案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損害分析期為2017年1月1日至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結束。利益相關方應于初裁生效起15個自然日內提交本案評述意見,5個自然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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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通報第60/2021-Customs(ADD)號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8月19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芳香族化合物或雜環化合物的乙酰乙?;苌铮ˋceto Acetyl Derivatives of aromatic or hetrocyclic compounds)所作出的反傾銷終裁建議,即對中國涉案產品基于到岸價(CIF)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該措施自本通報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具體稅率如下: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為24.79%;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為26.64%;其他生產商為44.90%。 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芳香族化合物或雜環化合物的乙酰乙?;苌飭臃磧A銷立案調查。2021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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