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己二酸(Adipic Acid,稅則編碼: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ex 2917 12 00(TARIC編碼:2917 12 00 10)。)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Chongqing Huafon Chemica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28.6%、Tangshan Zhonghao Chemical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46.8%、其他合作企業臨時反傾銷稅為32.0%、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臨時反傾銷稅為46.8%。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關方應于公告發布次日起5個自然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15個自然日內提交案件評述意見。
發布時間:
2025
-
11
-
20
瀏覽次數:4
2025年11月12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5/37號公告,對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臺灣地區、印度、韓國、俄羅斯和泰國的聚苯乙烯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以到岸價(CIF)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其中稅則編碼:3903.19.00.00.19項下,中國大陸全部稅率為7.37%,中國臺灣地區Formosa Chemicals & Fibre Corporation稅率為7.56%,其他企業稅率為19.96%;稅則編碼:3903.19.00.00.13,3903.90.90.00.00項下,中國臺灣地區Formosa Chemicals & Fibre Corporation稅率為16.12%,其他企業稅率為25.51%。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
發布時間:
2025
-
11
-
20
瀏覽次數:4
2025年10月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聯邦通報稱,對進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的谷氨酸鈉(Monosodium Glutamate)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的谷氨酸鈉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5年12月11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發布時間:
2025
-
10
-
10
瀏覽次數:2
2025年10月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聯邦通報稱,對進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四氫糠醇(Tetrahydrofurfuryl Alcohol)發起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四氫糠醇發起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如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發起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5年12月11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發布時間:
2025
-
10
-
10
瀏覽次數:12
2025年10月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聯邦通報稱,對進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次氯酸鈣(Calcium Hypochlorite)作出第二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如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將會導致中國涉案產品以210.52%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
發布時間:
2025
-
10
-
10
瀏覽次數: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