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鹽酸環丙沙星(Ciprofloxacin Hydrochloride)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中國涉案產品從2020年9月2日起征收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
具體稅額如下:
上虞京新藥業有限公司為2.38美元/公斤,
浙江朗華制藥有限公司為0.91美元/公斤,
浙江國邦藥業有限公司為1.87美元/公斤,
除上述3家企業之外的其他生產商為3.27美元/公斤。
2020年1月10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鹽酸環丙沙星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
2020年6月1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鹽酸環丙沙星作出反傾銷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