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5年11月17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第33/2025-Customs(ADD)號通報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8月18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臺灣地區、韓國、沙特阿拉伯、泰國的液態環氧樹脂(Liquid Epoxy Resins,稅則編碼39073010和39073090項下的產品。)作出的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決定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如下:中國為37-258美元/噸,中國臺灣地區為115美元/噸,韓國為184-483美元/噸,沙特阿拉伯為175美元/噸,泰國為119-331美元/噸。涉案產品不包括固體、半固體、溶液或水性環氧樹脂和共混改性液態環氧樹脂以及溴化溶劑型環氧樹脂。措施自本通報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