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通告中對進口自中國的羥基乙叉二膦酸發布了2016-2018年度反傾銷行政復審的初裁結果,復審期為2016年11月4日至2018年4月30日。涵蓋一家涉案企業:Henan Qingshuiyuan Technology Co., Ltd. (Qingshuiyuan)。根據Qingshuiyuan提供的資料,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Qingshuiyuan在該復審期內適用分別稅率,具體的稅率結果為3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