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通告中對進口自中國的純鎂發布了1718年度的復審的初裁結果,涉案企業為Tianjin Magnesium International, Co., Ltd. (TMI) 和 Tianjin Magnesium Metal, Co., Ltd. (TMM)。復審期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2019年7月18日,美國商務部在聯邦通告中發布了終裁結果,最終裁定終裁結果與初裁結果保持一致,裁定TMI和TMM在復審期內無對美銷售。涉案產品在以下稅則號項下進口:8104.11.00, 8104.19.00, 8104.20.00, 8104.30.00, 8104.90.00, 3824.90.11, 3824.90.19 以及 9817.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