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次反補貼行政復審的復審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7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發布反補貼令,2018年1月10日,商務部發布了初裁結果,2018年7月23日,商務部在聯邦通告中發布了終裁結果,裁定Canadian Solar Inc.及其關聯公司14.34%;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及其關聯公司11.39%;其他未單獨審核的公司的補貼率為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