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美國商務部對來自中國的卡車與客車輪胎(Truck and Bus Tires)發布2019年度反補貼終裁,復審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2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初裁結果,終裁如下: Prinx Chengshan (Shandong) Tire Co., Ltd. 反補貼稅率17.47%, Qingdao Ge Rul Da Rubber Co., Ltd...14.77%. 其他應訴商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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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通知,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光纜(Optical Fibre Cables)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此次涉案的產品為單模光纜,但單獨安裝于操作連接器的一端或兩端的電纜和海底電纜除外。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華信藤倉光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烽火博鑫電纜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為44%;江蘇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天電力光纜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為19.7%;其他合作企業的反傾銷稅為31.2%;中國其他企業的反傾銷稅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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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石墨電極系統(Graphite Electrode Systems)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為表觀比重大于等于1.5g/cm3、電阻小于等于7.0 μ.Ω.m、無論是否配備接頭的電爐用石墨電極。本案補貼和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損害分析期為2017年1月1日至補貼和損害調查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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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商務部已經完成了對來自中國的某些盒裝鉛筆的反傾銷關稅令的行政審查,審查期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我們發現,在復審期間,華源文具有限公司和山東華源文具有限公司(統稱為華源)沒有裝運帶殼鉛筆。 我們還發現,天津同和文具有限公司(天津同和)和寧波荷美聯合有限公司(寧波荷美)不符合單獨費率的條件,應被視為中國范圍內實體的一部分。中國出口企業如需應訴,可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致電華美。熱線電話:0311-85278946 85278948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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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通報第67/2021-Customs(ADD)號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3日對中國測量卷尺(Measuring Tapes)作出的反規避終裁建議,即中國涉案產品經由新加坡和柬埔寨進口到印度以規避反傾銷稅,對中國測量卷尺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及有效期同樣適用于原產于或進口自新加坡和柬埔寨的測量卷尺,其中鋼卷尺及其組件為1.83美元/公斤,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為2.56美元/公斤。上述裁決自本通報發布于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 2002年10月23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印度先后3次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并分別于2009年3月27日、2015年5月5日以及2020年6月18日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的裁決。2020年7月8日,印度財政部發布通報第No.17/2020-Customs(ADD)號,決定繼續對中國的卷尺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即鋼卷尺及其組件為1.83美元/公斤,玻璃纖維卷尺(皮尺)及其組件為2.56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截止。2020年9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測量卷尺啟動反規避立案調查,審查涉案產品是否通過新加坡和柬埔寨進口到印度以規避反傾銷稅。2021年9月3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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